日前,經桑植縣委批準,桑植縣紀委監委對桑植縣委統戰部原副部長、縣工商聯原黨組書記、副主席林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林輝違反政治紀律,搞投機鉆營,結交政治騙子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品禮金;違反組織紀律,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,違規從事營利活動;違反群眾紀律,在政策扶持事項中優親厚友;違反工作紀律,上班時間參與打牌活動;違反生活紀律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涉嫌受賄犯罪。
林輝初心不正,入黨謀官,入仕圖財,在黨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手、不收斂、不知止,其行為性質惡劣,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桑植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桑植縣委批準,決定給予林輝開除黨籍處分;由桑植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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