桑植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、公安局原局長唐湘橋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
日前,經張家界市委批準,張家界市紀委監委對桑植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、公安局原局長唐湘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唐湘橋違反政治紀律,與他人串供,對抗組織審查調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禮金;違反組織紀律,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放貸收取利息,違規從事營利活動;違反工作紀律,違規干預司法活動;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,涉嫌受賄、玩忽職守犯罪。
唐湘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員,理想信念喪失,紀法意識極其淡薄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、不知止,其行為性質惡劣、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張家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張家界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唐湘橋開除黨籍處分;由張家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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