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檢,原張家界市永定區紀委委員、永定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、副檢察長張明凡,熟悉他的人,在他退休前后一直這樣尊敬的稱他。
人如其名,張檢很平凡:個子不高,其貌不揚,言語不多,放在人堆里毫不起眼。然而,在熟悉他的同事們眼中,他又是那么的可親可敬:從檢20多年,他歷任助理檢察員、批捕、起訴股長、副檢察長,辦理刑事案件500余件,無一起錯案、冤案,先后多次被評為原大庸縣勞動模范、文明執法標兵,湘西自治州檢察機關辦案能手、優秀公訴人,市、區優秀共產黨員,并被省檢察院記一等功,榮譽證書摞達二尺來厚,在平凡的崗位上,他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。
執法責任重千鈞
1978年秋,檢察機關恢復重建,張檢從縣法院調入新組建的檢察院,在刑事檢察二股(現公訴部門)工作。
刑事檢察關乎人的生殺予奪,稍有疏忽,可能辦錯案件,給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。為此,他常常告誡自己和下屬,執法責任重如山,無論大案小案,一定要對黨的事業負責、對法律負責、對人民負責,把案子搞準。
1982年夏,原大庸縣大坪鎮七星山林場發生一起盜伐林木案,案件移送到檢察院,由張檢承辦,閱卷后,他敏銳發現,現場勘驗圖的標注與嫌疑人供述有出入,案件事實存疑。他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,但偵查人員因山高路遠,交通不便,并認為案子太小,不愿再去補查。張檢對其嚴厲批評,次日一早便帶著干糧,與林業技術員搭乘班車趕赴七星山。
俗話說:“七星山,高又險,隔天只有三尺三”,他們一行冒著烈日酷暑,走小道,爬巖壁,鉆刺蓬,翻山越嶺,步行2個多小時才到達現場,經重新查勘,仔細核算,發現被盜伐林木材積并未達構罪標準,最終對嫌疑人免予起訴,避免了一起錯案的發生。嫌疑人被釋放后,對其感激涕零。
從檢以來,他為復核案件幾乎走遍了全縣20多個鄉鎮的村村寨寨、山山嶺嶺,以求極致的精神辦好涉及人民群眾的每一個“小案”。上世紀八、九十年代,辦案裝備缺乏,下鄉基本靠走,辦案基本靠手,作筆錄、寫報告、制文書,得一筆一劃的寫出來,一件案子辦下來,動輒上萬字。翻開他所辦的一本本案卷,從頭至尾,一水工整、漂亮的鋼筆字跡,一絲不茍,讓人肅然起敬。
不僅把小案當做大案,更把大案辦成鐵案。1995年“嚴打”期間,身為副檢察長的他帶頭承辦了省公安廳督辦的盧某平等10人流氓、搶劫、盜竊團伙案,案卷材料達20余本,在短短一周時間內,他白天黑夜連續加班,寫下100余頁5萬多字的閱卷筆錄,制作18頁的起訴書,并追訴漏犯2人,案件起訴后很快被法院判決,該案當年被評為全市“嚴打”精品案件,案卷材料也成為辦案新手學習的樣板和范本。
堅持原則敢碰硬
如果說審查起訴工作是“繡花”,講究嚴審細查,那么查辦瀆職犯罪就是“打鐵”,要敢于動真碰硬。
1997年,張家界監獄獄警鄭某在看管罪犯時,因一名罪犯不服管教而對其實施暴力,致其全身多處受傷。永定區檢察院駐獄檢察室發現后,立即初查,結論很明顯,鄭某涉嫌虐待被監管人員犯罪,應予立案追究刑事責任。
此時,該獄警察覺情況不妙,一邊阻止其他犯人作證,一邊不斷放出狠話威脅辦案人員。
辦案人員有些猶豫,案件擺上分管副檢察長張檢的案頭。
與此同時,個別領導、同行也登門或打來電話說情:
“都是一條戰線的,放人一馬吧”
“工作方法不當,可以移交紀委處理嘛”
為了最大程度教育、挽救這位獄警,給其一個主動坦白、從寬處理的機會,張檢親自對其談話。然而,這位獄警仍然態度囂張,言語蠻橫,拒不認錯。
一邊是法律,一邊是同行,辦還是不辦?案件討論會上,張檢強調,鄭某毆打犯人致其輕傷,已經侵犯人權,涉嫌犯罪,且態度強硬,檢察機關如果不敢堅持原則,動真碰硬,不僅會助長這種行為,也褻瀆了法律和正義。該案經過檢委會討論,并向市檢察院、市政法委匯報后,得到上級的大力支持:堅決查辦!
隨后,張檢親自帶領辦案人員,排除各種干擾和阻力,迅速立案、偵查、起訴,鄭某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。該院又以此案為契機,接連查處了獄警趙某私放在押人員案,趙某也被處有期徒刑。
上述兩案的辦理,在張家界監獄乃至全省監獄系統引起了震動,省檢察院對此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。
廉潔從檢甘清貧
出身于農村的張檢,一直保持著農民的本色。
工作幾十年,他家祖孫三代一直擠在單位70多平米的宿舍里,家里陳設簡陋。愛人沒有工作,年邁的母親臥床不起,一大家的開支僅靠其微薄的薪水和愛人擺攤的收入維持,身上長年穿著洗的泛黃的檢察制服,為了節約開支,他在鄉下種上了責任田,在宿舍旁開墾了菜地,自力更生,過著儉樸的生活。與他一同參加工作的同學,有的早已當上局長、處長,有的在“實惠”部門過上了小康生活,他卻仍在原地“踏步”。有人勸他,檢察機關太清貧,勞累受苦還得罪人,趁早換個工作,他淡然一笑:“粗茶淡飯養人,平凡簡單養心”,依舊堅守在清貧的檢察崗位。
他也不是沒有“發財”的機會。一些犯罪分子家屬,經常帶著豐厚的禮品禮金上門求情,但總被他堵在門外,三言兩語打發走。1989年,他被組織提拔為副檢察長后,對家人約法三章:一不準打聽案情;二不準替人說情;三不準收人禮品禮金。
1992年,永定區某單位發生一起貪污窩案,該單位領導多次到其辦公室和家里“拜訪”,得知其兒子在鄉下務農,主動許諾,只要他對涉案人員“從輕發落”,可以立馬解決其兒子的工作問題。兒子獲悉后,也從鄉下進城,央求老爸。
晚上,張檢把兒子叫進書房,看著兒子曬得黢黑的臉龐和粗糙的雙手,作為父親的他一陣心酸,眼眶濕潤,但他緩慢而堅定的對兒子說:“父親是黨員,從來不會做任何對不起黨和組織的事,也不會拿法律和原則做交易。咱家祖祖輩輩是農民,你要安心務農,照顧好你奶奶,替我盡孝”。兒子懂事的回去了,從此再不提工作的事。
在他的影響下,孩子們自覺秉承清白做人、踏實做事的家風,兩個女兒大學畢業后通過招考參加工作,加入了黨組織,都從事著紀檢監察工作,成為單位的骨干,孫輩們也專于學業,勤奮上進,一家三代,比學習、比進步、比成績,正氣滿滿。
2000年,張檢到齡退休,帶著老伴回到了魂牽夢縈、山清水秀的家鄉,一邊悉心侍奉高齡的母親,一邊干起了久違的農活。勞作之余,他仍堅持讀書看報,關心時政,積極宣講黨的方針政策,義務參加村里修路架橋,積極調處鄉鄰矛盾糾紛,為弱勢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,贏得鄉親們的一致好評,大家都喜歡這個拿著工資的“農民”老頭。
風雨如磐,歲月流金。如今的張檢,年過八旬,依然身板硬朗,精神矍鑠,作為一名有著50多年黨齡的老共產黨員,他沒有驚天動地的事跡,也沒有什么豪言壯語,他就如一頭任勞任怨的老黃牛,數十年如一日的為黨和檢察事業默默耕耘著、奉獻著,用最樸素的感情和最平凡的言行,詮釋、表達著一名共產黨員的赤誠和初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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