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4月,炎陵縣沔渡鎮和原石洲鄉部分經營竹木加工的企業主向縣紀委舉報,2013年至2014年期間,縣林業局沔渡林業站、石洲林業站向每家企業收取1000元年檢費用。
“在調查過程中,劉斌利用職務之便,挪用公款的違紀事實逐漸清晰。”炎陵縣紀委昨日向本報披露了此案的詳細案情。
沾染打牌惡習,欠下大量外債
劉斌1977年7月出生,從部隊復員后,2000年8月至今先后在炎陵縣林業局護林隊、木材檢查站、林業站等崗位工作,2012年6月入黨。
炎陵縣紀委工作人員介紹,經過調查,劉斌染上了打牌的惡習,賭注越來越大,但總是輸多贏少,久而久之便積累了大量的外債,婚姻因此還發生了變故。不良習慣所帶來的生活壓力,讓他逐漸蛻化變質。事后,劉斌坦言,那段時間他每天所思所想不再是工作,而是錢。
2013年,劉斌任沔渡林業站副站長期間,與該站站長張某某(另案處理)共同商議,以“年檢費”的名義收取沔渡鎮青天木業等13家企業13000元,用于貼補站內經費。違規收取的費用在劉斌經手期間,除交年檢工本費340元外,其余12660元很快被揮霍一空。
2014年,劉斌調任石洲林業站副站長后故伎重施,以“打擊木材走私押金”和“年檢費”的名義收取安坑木材加工廠等11家企業11000元,除交年檢工本費550元,退還企業2850元以外,其余7600元被他用于歸還債務。
向企業收費時,從不開正式票據
不管在沔渡還是在石洲,由劉斌經手向企業收費時,從不開具正式票據,企業領到的僅僅是一張“白條”。事后,劉斌交代:“我心里很清楚,這個錢是不能收的,之所以打‘白條’,主要還是心存僥幸。”
事發后,石洲林業站站長鐘某某多次催促劉斌將挪用的錢退回。劉斌在退還3家企業2850元之后,橫豎就是一句話“我沒有錢”。鐘某某提出由站里保管劉斌的工資卡,分期分批還錢,但被劉斌以各種理由拒絕。劉斌不僅對單位領導和同事百般推脫,對收了錢的企業也是如此。原石洲鄉數位企業負責人告訴調查組,劉斌曾經向他們承諾,自己暫時沒有錢,晚些一定將不該收取的費用退回。
而這個“晚一些”卻一直沒有兌現,當他們再給劉斌打電話時,劉斌連電話都不愿接了。有企業負責人說:“這種無賴的行徑,哪里還像一個黨員干部應有的作為?這也是我們為什么要向縣紀委舉報的原因。”
被留黨察看二年、降低崗位等級
炎陵縣紀委透露,劉斌在擔任沔渡、石洲林業管理站副站長期間,利用收取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年檢費的職務之便,先后兩次挪用公款共計 20260 元歸個人使用,時間長達三年以上未還,違紀情節較重,依據相關規定,決定給予劉斌同志留黨察看二年、降低崗位等級處分,所挪用的20260 元資金全額退回企業。同時,沔渡林業站站長、石洲林業站站長等人也因違規亂收費的錯誤決策,分別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。
“我在賭博的泥潭里越陷越深,忘記了黨性修養,對自己的約束越來越少,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也越來越少,這是導致我嚴重違紀的根源。”坐在被審查對象的位置上,劉斌追悔莫及。 (株洲市炎陵縣紀委 吳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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